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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认证的专票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吗?税局这样规定.....

发表时间: 2024-06-27 17:18:11

作者: 广州源沅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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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给对方开具了红字发票信息表,对方说已经认证了冲红的是不需要给咱们开红字发票的。不愿意提供红字发票给我们,有没有政策依据,说明我们应当取得红字发票?

    未经认证的专票是否可以开具红字发票?

    根据《***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的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并未要求对应的蓝字发票经过认证,因此,未经认证的专用发票如果发生需要开具红字专票的情形,可以按照规定开具红字发票。如果系统无法开具,请联系服务商升级税控设备。

    如果是超出时间且未认证专用发票,根据《***税务总局关于***推行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有关问题的公告》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尚未交付购买方或者购买方拒收的,销售方应于专用发票认证期限内在增值税发票系统升级版中填开并上传《信息表》。

    因此,除了属于《***税务总局关于逾期增值税扣税凭证抵扣问题的公告》第二条的客观原因以外,超过认证期没有认证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可以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

    当月未认证发票是否可以开红字发票?

    可以开具红字发票,完成认证后开具红字发票,可以分两种情况进行处理:

    1、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已经申报抵扣了进项税额,企业应直接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因为经认证结果为“认证相符”并且已经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的,购买方必须将已申报抵扣的进项税额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2、如果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时企业未申报抵扣进项税额,企业应先申报抵扣进项税额并同时转出。比如购买方在开票当月完成认证且申请开具红字发票,或购买方为外贸企业(其进项税额计入待抵扣进项税额),纳税人未申报抵扣该进项税额,申报时可将该进项税额列入当期进项税额,同时暂依《信息表》所列增值税税额从当期进项税额中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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