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展示

 服务热线:18824110117

问:一般纳税人转为小规模纳税人之后,原来的专用发票还能使用吗?

发表时间: 2019-11-28 09:45:27

作者: 源沅财管

浏览:


答:《***税务总局关于统一小规模纳税人标准等若干增值税问题的公告》(***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18号)规定:“六、转登记纳税人可以继续使用现有税控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不需要缴销税控设备和增值税发票。

转登记纳税人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应当按照征收率开具增值税发票;转登记日前已作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核定的,继续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要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源沅财管】为企业提供高品质的360°财务管理服务

免费预约咨询

  • 姓名:

  • 电话:

  • 咨询业务:

  • 立即预约

推荐文章  

I   关于我们

源沅财管
源沅微信

广州市源沅财务管理有限公司

——————————————

广州市源沅财务管理有限公司成立于2009年,专业为各类企业提供税筹、审计等高端财税业务;共享财务、财务培训等人才输出服务;记账报税、公司注册、工商及资质办理等常规业务。公司业务以服务广东珠三角地区企业为主,含财税、人力资源两大业务版块共7家分公司机构。公司拥有100人以上财税团队,服务企业达5万家以上。

 

公司秉承“以人为本,以德为先、信守承诺,注重细节、优质服务,追求卓越、创造效益,发展大业”的公司文化,打造一支专业高 效的团队,为万千企业提供优质的财税管理服务。

 

 

 

全程服务
售前咨询,下单24小时内响应,关键环节100%提醒。
品质保障
所有产品保证服务质量由专业人士进行操作。
安全送达          

办理完成后所有材料精心包装,快递直达。

服务好     
专业顾问1对1沟通

    电话:18824110117

    邮箱:yuanyuancaiwu@163.com

    地址:广州市白云区永平街丛云路822号4楼

源沅财管
在线客服
联系方式
热线电话
18824110117
二维码
二维码
微信咨询
在线客服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使用企业微信
“扫一扫”加入群聊
复制成功
添加微信好友,详细了解产品
我知道了
粤ICP备19111078号